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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你買不到幾天~應該還是有換貨的權利喔!如果賣方拿給你的東西與你所要的規格不同(但要以單據為證)你也可以告他請求賠償喔!自己的權益要懂得爭取~否則30000花了又不爽豈不很冤枉?至於你的東西還在保固內就請他們負責到底~否則就去消基會告他們~如果有任何電腦上的問題需要協助也可以找我幫忙~我住在附近~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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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yoyo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